吉林市水利局

2026-02-03

  为做好年度节水工作,根据《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》,请各有关用水户及时申报202

  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市政供水日用水量五立方米以上(含五立方米)用水户。

  1.各相关用水单位根据《吉林省用水定额》(DB22/T 389-2025)(注意:本次采用新版用水定额标准,新老定额变化显著)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按要求填报《2026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,该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。同时,必需提供反映本单位用水规模的基础数据(如:面积、人数、床位数、计划产量等)佐证材料(亦加盖公章)。

  3.吉林市水利局审核并下达用水计划,印发《2026年度计划用水户(市政供水)用水量指标的通知》。

  各有关用水户《2026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》可通过邮寄、电子信箱、微信群等方式上报。

  1.邮寄地址: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61号,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,邮政编码132000。

  4.下载路径。吉林市水利局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板块和节水微信群,各有关用水户自行下载。

  已纳入计划管理的计划用水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。新纳入管理的用水户(含应纳未纳户),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我局申报年度用水计划。

  1.加价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。根据《关于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》(吉市发改价管联发〔2020〕143号)文件要求,按照超定额用水10%-20%、20%-30%、30%以上的,对超出部分分别加收0.5倍、1倍、1.5倍的水费;对“两高一剩”企业,对超出部分分别加收1倍、2倍、3倍的水费。

  2.加价标准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单位每立方米2.76元,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4.75元,特业用水每立方米15.50元。加价标准根据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,适时更新。